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师、学生代表、班主任、其他相关领导、行政管理人员为小组成员。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8个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人,11个名额。
三、参评资格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医学部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提出申请。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2025年进入二级学科阶段的长学制学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思想品德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科研成绩优异,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5. 2024-2025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6. 2024-2025学年须获得个人年度奖励;
7.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一年级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考核评价情况及前置学位学习成绩应突出;
8. 在学期间获得过同种类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不再参评;
9. 同一导师名下博士国奖和校长奖学金报名总人数合计不超过3人,硕士国奖报名参评人数不超过2人;
10. 同一学术成果同一人在学期间仅能用于一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未成功入选可用于下次申报);
多人使用同一成果申请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的,需提供贡献度说明(附件8),说明须经导师同意并签字;
11. 未尽事宜由学院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五、评审办法。
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审。
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与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其他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或医学部级奖学金、学院特色奖学金不可兼得。
六、评审程序
1. 学生报名:
时间: 9月16日24时前截止
报名方式:请登录北大药学院会议评审系统(https://yxtp.bjmu.edu.cn/),用北医或北大校内邮箱进行注册激活,在系统内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证明材料,同时以PDF格式上传以下附件材料:材料汇总表(附件1)、学生承诺书(附件2)、导师推荐信(附件3)、贡献度说明(附件8)。请保证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学院初审(不分硕博):
请评委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和导师推荐信进行初筛,确定终评答辩人选名单。
3. 答辩环节(分为博士组、硕士组):
终评以学生答辩方式进行,5分钟PPT汇报+2分钟提问。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答辩内容需全面如实反映申请人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创新水平、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公示:
评选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评审小组反映,评审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七、材料提交
最终获得推荐的同学,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附件5,博士附件6)、《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通讯录》(附件7),于 9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xyxj@bjmu.edu.cn,纸版交至药学楼201办公室。
联系人:宋老师、孙老师,电话82805840
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