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位老师、各位校友:
北医百年庆典将于2012年10月26日隆重举行,药学院也将在医学部的统一安排下,在庆典期间举办一系列庆祝、纪念活动。为全面了解我院校友的情况,进一步加强联系、促进发展,根据医学部《关于评选北医杰出校友、优秀校友以及优秀校友工作者的通知》的有关文件要求,请各位老师、各位校友向学院推荐我院国内外校友中的佼佼者,建议包括:两院院士、高校院级以上领导、长江学者特聘教授、973首席、司局级领导、企业总经理及全国(或北京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学院将按医学部的要求,向医学部推荐药学院杰出校友、优秀校友以及优秀校友工作者,届时我院将邀请部分校友参加学院的庆祝、纪念活动,共叙亲情,共谱未来!
请推荐人填写推荐表格(尽量详细)于9月5日前返回药学院院办信箱:yxdb@bjmu.edu.cn
联系人:郭敏杰、王珣
联系电话:82801501、82805656
北京大学药学院
2012.8
附医学部有关文件:
关于评选北医杰出校友、优秀校友以及优秀校友工作者的通知
亲爱的广大校友和各地、院系校友工作负责人:
为迎接2012年北医百年华诞,宣传北医校友中的杰出代表,提升北医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密切联系海内外校友,增强广大校友的荣誉感和凝聚力,激励校友为国家、社会和母校做出更大贡献,值此北医百年庆典之际举行“北医杰出校友、优秀校友以及优秀校友工作者评选活动”。相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全体北医校友。
北医校友的定义:在北医各个时期〈包括北京医科专门学校、国立北平大学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院、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的毕业生、肆业生、进修生和工作过(满一年)的教职工,以及正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学习或工作的师生员工。
2、评选名额:杰出校友若干名,优秀校友100名,优秀校友工作者若干名。
二、评选基本标准
1、杰出校友
杰出校友奖是北医向校友授予的最高荣誉奖项,评选基本标准如下:
① 为国家和社会在政治、经济、教育科技、医药卫生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者;
② 在学术领域或专业领域有杰出成就者;
③ 为母校赢得卓越声誉者;
④ 长期关心、支持母校,并对母校建设发展做出特殊贡献者。
2、优秀校友
优秀校友奖授予北医校友的优秀分子和楷模。评选基本标准如下:
① 在本领域、本行业工作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取得突出成绩,为母校赢得荣誉者;
② 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并做出贡献者;
3、优秀校友工作者
优秀校友工作者奖授予在各地各级校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评选基本标准如下:
①热心校友工作,团结本地校友,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北医校友活动者;
②热心帮助校友,并积极参加与支持北医校友会活动,关心母校建设和发展者。
三、评选程序
北医校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评选工作。北医校友会办公室(秘书处)负责评选的具体组织及协调工作。评选工作分为公告通知、提名推荐、讨论评审和公示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1、公告通知。
学校向海内外各地方校友会、各院系下发通知,告知各部门和广大校友群体关于“杰出校友、优秀校友以及优秀校友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基本标准和工作程序等。
2、提名推荐。
海内外各地方校友会、各院系以及北医校友会各位常务理事应严格按要求提名推荐候选人,并提交参评材料,参评材料包括:推荐表、各类获奖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3、讨论评审。
由北医校友会办公室(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核实参评材料,并提交北医校友会常务理事会阅审。常务理事根据推荐材料,参照评选标准和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投票评选。最终评审名单将报部务办公会审批通过。
4、公示。
获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和校友会主页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方式
①在校庆活动中安排专门环节或者专门活动,请北医有关领导出席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②对获奖校友进行专访,并通过报纸、校友刊物及网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相关事迹汇编成为专门的纪念册。
③邀请获奖校友返校举行“杰出/优秀北医校友报告会/座谈会”,就其奋斗历程、人生感悟等与北医学子进行交流。
五、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3月—5月上旬:推荐阶段
5月:材料收集、整理、审核阶段
6月上、中旬:上报北医校友会常务理事进行评审
6月下旬:报部务办公会审批
6月下旬 网上公示
6月—10月 进行宣传、报道,编撰纪念册,举行座谈会
10月 结合庆典活动进行表彰
六、其它事项
1、方案由北医校友会负责解释
2、具体工作部门:北医校友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渊、孙莉莉、张蕾,权小维
联系电话:82806668,82805681,82801203
传真:62015681
邮箱地址:90qd@bjmu.edu.cn
北医校友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