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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学术委员会改选通知

    根据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北京大学章程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权力机构,并在学院学科发展、政策制定、资源分配、职称评定、人员引进及奖惩考核等诸多方面发挥决策作用。鉴于药学院行政班子换届完毕,特别是学术委员会在学院发展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学校的要求,现启动药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学术委员会遴选委员会

根据院长办公会决议,学术委员会遴选委员会组成如下。

组长:周德敏

组员:叶新山、叶敏、张强、屠鹏飞

秘书:王珣

二、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办法

1. 药学院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具有推荐和被推荐资格;

2. 每位推荐人推荐不超过3位候选人,建议不推荐自己。

三、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和遴选原则

1. 在国内外药学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有学术思想、国际视野,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

2. 在学系有较高的学术水准和威望,并且能够将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及时传达至学系;

3. 院长列席学术委员会但不具有投票权。

四、学术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民主推荐阶段,推荐人可将候选人推荐表(请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yxyb@bjmu.edu.cn。之后,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及学校相关要求,由学术委员会遴选委员会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医学部人事处审批。

五、学术委员会改选时间安排

推荐时间:201632 - 2016310

遴选时间:2016311 - 2016315

公示时间:2016316 - 2016321

上报学校:2016322

北京大学药学院

201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