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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0-2021学年博士创新人才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奖学金管理办法》(北医〔2019〕部研字75号),现启动药学院2020-2021学年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与资助标准

1.名额分配每年进行一次。本年度医学部分配给学院10个名额。

2.创新人才奖学金目前标准为3700元/人·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二、资助对象与资格

创新人才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正式注册、攻读学术学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进入到博士阶段的长学制学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以及专业学位和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在资助之列。

此外,处于延期阶段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创新人才奖学金的评定。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科研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5.一年级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考核评价情况应突出,前置学位学习成绩无不及格。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生在医学部学习期间课程学习成绩无不及格。

四、评审办法

1.创新人才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明确“育人为本”的基本导向,引导研究生德才兼备、培养创新能力、全面发展。

2.在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创新人才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综合考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状况、创新能力、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学习态度等各方面的情况,并本着竞争选优的原则进行。

3.该奖项与其他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或医学部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在学期间获得过本奖学金的不再参评。

五、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自由报名

时间:9月16日(周三)24:00网上报名截止。

报名方式:请登录北大药学院会议评审系统(https://yxtp.bjmu.edu.cn/),用北医或北大邮箱进行注册激活,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申请。请保证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最终获得推荐的同学,填写《创新人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anj2017@163.com,纸版交至药学楼204。

联系人:韩老师(82801117)

2.评审过程

学院聘请评审专家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参加答辩人选,参加学院终评。终评以学生答辩方式进行,5分钟PPT汇报+2分钟提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

评选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生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北京大学药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