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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2014年暑假前做好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室、所、中心:

暑假即将来临,为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根据医学部《关于做好医学部暑期工作的通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药学院决定在放假前开展各系室安全自查工作。

各系、室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及相关房间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清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对所属工作人员(包括学生),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填报《医学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项目》、《医学部实验室安全自查信息反馈表》、《药学院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北京大学药学院外来工作人员登记表》、《药学院假期实验申请》、《2014年暑假值班表》,于 7 月 7日前将电子及打印文本各一份报药学院办公室。

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

对实验室存放的试剂及药品进行检查。不准在实验室放置过量的试剂及药品,未开封的易燃、易爆、有毒试剂存放不能超过三日用量,废旧的试剂和药品要及时回收处理。加强各类危化品、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放射品的管理,严格按国家及医学部相关管理规定购置、使用及保管各种化学药品及试剂。相关规定及品种目录见药学院主页“文件下载”栏。

对实验室水、电、通风设施进行检查、报修。对超过使用年限的仪器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对私拉电线、违章安装用电设备(如电炉等)进行清查;对电蚊香和各类充电器,人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以免其老化引起火灾;清理电器设备四周杂物,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尤其检查水龙头是否渗漏,避免暑假出现漏水现象。

暑假期间,实验室如长期无人使用,在离开实验室前需关闭实验室的总水闸阀门,对贵重仪器设备需抬离地面并罩盖防水布。

医学部后勤报修联系方式统一改为:82801318、13720002138

(包括:电工组、铁工组、木工组)后勤值班室(24小时值班):82805999。

对报修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问题,请上报院办(电话82805656),院办负责协助解决。

二、外来工作人员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我院各系、室使用科研经费或其他经费(简称自筹经费)招聘的临时聘用人员须经院办向医学部申报,经批准后需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聘用临时人员。

未经药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的非医学部人员一律不准在药学院范围内工作。由于科研合作联合申请项目需要暂时来我院共同完成工作的外来人员(包括研究生),均须填写《北京大学药学院外来工作人员登记表》,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在我院工作,请各系室对外来人员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外来人员进行上报并清理。

三、实验室工作

加强对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管理。各系、室应对所属所有房间的实验工作进行检查,对实验室功能划分不清、安全保障不到位的实验室进行清理、整顿。

实验动物要严格按照“医学部实验动物的安全管理细则”购置、领用、育养、管理;实验人员在使用实验动物的过程中,必须认真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结束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为保证实验室发生事故或办公室出现漏水现象时及时开门处理,请更换门锁新配钥匙的实验室和办公室在放假前将钥匙交到院办。

                   

                   北京大学药学院

                  2014.7

 

联系电话: 82805656

联系人:马小艳      

电子信箱:yxyb@b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