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陆续开始,为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加强学位工作,请导师和研究生注意参照药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 2002 年 7 月修订)执行。为方便研究生做好答辩等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及具体要求归纳如下:
一、申请答辩前注意事项
毕业研究生认真检查是否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并修满学分,是否按照要求完成并上交了《课题研究计划书》、《工作情况表》、原始记录及归档回执、《资格考试情况表》。在研究生培养网上“学生自助”中录入相关情况并打印“信息查询 ---- 审核结果报表(应有同意答辩字样)”。凡不符合要求的,不能接受答辩申请。
二、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
1、学位论文的一般格式、打印、装订要求详见 http://graschool.bjmu.edu.cn/PybWeb/pygd/plan14.asp 。
2、送盲审论文的要求:不能出现与研究单位、导师、研究生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例如:研究生和导师的姓名、致谢、研究生简历等。
3、学位论文应打印或复印的册数
(1) 博士学位论文至少 11 本,包括: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人 1 本,报送图书馆 2 本,院、系(所、中心)留存的册数,及其他需求。一律用白色封皮。要求在封面立页上标明论文题目及研究生姓名。
(2) 博士须提交学位论文光盘一份留院科研办 ( 按专业汇总 ) 。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论文交图书馆,详细提交方法:登陆图书馆主页 ------ 读者服务 ----- 学位论文提交。
三、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要求
1、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 7 人组成,相关基础学科 3 人,本教研室不得超过 3 人,至少应有 3 位外单位专家及 2 名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 7 名答辩委员最好为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名单由导师提出,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报医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评阅意见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即论文评阅人中如有 1 位专家认为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则不能组织答辩。经半年修改论文或补充工作后可再次申请答辩;经再次申请,仍有论文评阅人认为未达到标准者,则终止学业。
2、导师一律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3、所聘请的评阅人、答辩委员应是在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专家。
四、答辩前工作程序
1、盲评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前 40 天(最晚 4 月 21 日 ),将《课题研究计划书》、《工作情况表》、原始记录及归档回执、《资格考试情况表》、信息审核结果报表、答辩情况表以及 7 本论文交到院科研办公室。其他博士生在 5 月 9 日 前提交。
2、不盲评的博士生的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名单由导师提出,填写《答辩委员会委员、评阅人审批表》(学位办网上“表格下载”里下载),到院科研办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批准后方可送论文评阅。盲评论文由院科研办负责送评并回收、整理评阅意见。评阅人名单从专家库中抽取。
3、评阅合格者,填写答辩情况表和综合意见书,送院科研办和校学位办审批通过后,可组织答辩。
五、答辩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1、凡是答辩委员会做出决议,需要修改论文者,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后,方能将论文上交研究生办公室,并交学位办公室审查。凡是未加修改者学位分会将不授理其学位问题。
2、研究生论文答辩,必须按照答辩程序进行。必须请本专业的学位分会委员主持,如临时有事,要及时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安排人主持。
3、2008 年上半年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 6 月 1 日 以前结束答辩,并将申请学位的材料整理后于 6 月 3 日 前交院科研办公室,过期者其学位问题将顺延至下次分会授理。
4、经费:论文评阅答辩一人 200 元,答辩委员会主席另加 20 元。秘书费: 60 元 / 人。由导师从研究生业务费卡上支出。领据上需主管院长签字,院科研办盖章。
六、发表论文的要求: SCI 论文( IF0.5 以上) 1 篇及院认可核心期刊论文 1 篇;或 IF2.0 以上 1 篇。
七、归档:研究生在申请答辩时必须将原始科研记录本(必须有导师的签字并加盖系、室公章)按期交至药学院档案室。档案室签字验收后,方可受理答辩申请。
八、研究生答辩后申请学位须上交材料
( 1 )毕业生登记表 1 份 ( 2 )学位论文 2 本、光盘 1 张 ( 3 )答辩情况表 3 份(其中原件 2 份)
( 4 )综合意见书 2 份 ( 5 )论文答辩表决票 7 张 ( 6 )学术活动登记表
( 7 )发表论文登记表(发表的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被接受的附:论文复印件及导师签字的接受函)
( 8 )数据库数据录入表 2 张( EMAIL 一个;书面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