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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医学部“关于遴选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外司欧[2009]131号“关于执行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要求和教育部与德国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FG)、德国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交流协议,我校教师可申请此项目赴德开展短期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此项目主要资助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计划以及与德方高校或研究机构已有合作课题的高校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建立联合高科技实验室项目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优先考虑留学回国人员和高校“强强”合作范围内的项目执行者。
两年内曾获得此项目资助、年龄超过55周岁的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医学部完成第一个服务期,且被所在单位列入2009年度出国计划。
2、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三、资助期限及经费
1、资助1-3个月的短期合作科研或课题研究。
2、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由留学基金委提供国际旅费并与其签约派出, 无须交纳保证金。在德费用由德国DAAD/DFG提供。
3、出国时间安排在2009年内。被确定资助后,请自行联系在德期间的有关合作、接待事宜。
4、享受本项目资助者,须在回国后一个月内通过学校向教育部提交科研成果报告,未提交报告者及其所在学校将不被列入下年度资助名单。
四、申报材料及报名方式
1、 个人申请书一份(格式不限,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2、 《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请不要同时申请两个项目。
3、 DAAD/DFG申请表。申请DAAD者,请另加贴照片并填写人员信息表。
4、 如与德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已有校际合作协议,请附协议中外文文本复印件。
5、 个人简历(中、英或德文)。
6、 发表文章列表(中、英或德文)。
7、 详尽的研修计划(中、英或德文,包括时间安排及行程安排)。
8、 德方(意向性)邀请信(中、英或德文,需原件或传真件,电子邮件无效)。
    上述第2,3项材料请在北京大学人事部人才开发办公室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hr.pku.edu.cn/jigoushezhi/rencaikaifa/xiazaizhuanqu_rckf.htm,其余材料格式不限。有意申请者,请在2009年3月1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注:除第1项外,其余2-8项材料需一式三份,以A4纸打印)交医学部人事处。并务必于2009年2月20日-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pku.edu.cn报名。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行政1号楼524室)
联系人:张莉娟   82801627

北京大学人事部人才办
200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