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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规范处置危险化学废物的通知

为及时有序清理实验室化学废物,消除安全隐患,请各实验室按照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规定(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理流程及回收要求》),规范处置化学废物。对没按规定流程处置的化学废物,学校将不与回收。

为了更加安全地做好化学废物回收工作,各实验室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将化学废物运至指定地点,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清单及标签内容、当面清点数量后装车回收。  

正常工作期间每周统一集中回收化学废物,各课题组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在楼门口进行移交,节假日另行安排。

医学部校区危险废液统一回收时间安排表

统一回收地点

工作日每星期一

工作日每星期四

药学楼(东配楼一层北侧安全门

下午4:00-4:30

上午9:3010:30

卫生楼卫生楼前

暂无

下午2:002:40

国重楼国重1号楼前

暂无

下午3:00—3:20

:周一需回收废液的实验室,需在周一上午12点之前,在系统上提交申请,学校按需求到药学楼回收,否则,不予以回收。

北清路产业园

回收时间:每周三下午集中回收

回收地点:12号楼地下一层 12-B05-1

废液空桶存放处:12号楼地下一层 12-B05-2

回收时间:下午1:30—4:00

请大家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理流程及回收要求》及学院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药学院院办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