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北京大学2022-2023学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启动药学院2022-2023学年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与资助标准
1.名额分配每年进行一次。本年度13个名额。
2.校长奖学金的生活津贴目前标准为6万元/人/年,按月发放,同时配套学费津贴,其额度等同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年度学费,共计7万元/人/年。
二、资助对象与资格
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攻读北京大学学术学位的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以及专业学位和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在资助之列。
此外,处于延期阶段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校长奖学金的评定。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和参与社会实践,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能够认真履行助教、助研等岗位职责;
4.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5.无其他有损学校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6.上一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1)违反校纪受到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2)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4)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
四、评审办法
1.校长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明确“育人为本”的基本导向,引导研究生德才兼备、培养创新能力、全面发展。
2.在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综合考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状况、创新能力、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学习态度等各方面的情况,并本着竞争选优的原则进行。
3.该奖项与国家奖学金、其他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或医学部级奖学金、药学院张礼和院士-浙江医药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自由报名
时间:9月19日(周一)24:00之前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请登录北大药学院会议评审系统(https://yxtp.bjmu.edu.cn/),用北医或北大邮箱进行注册激活,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申请。请保证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最终获得推荐的同学,填写《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xjb@bjmu.edu.cn,纸版交至药学楼204。
联系人:韩老师(82801117)
2.评审过程
学院聘请评审专家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参加答辩人选,参加学院终评。终评以学生答辩方式进行,5分钟PPT汇报+2分钟提问(以最终通知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
评选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生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北京大学药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