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最新公告

药学院关于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室、所、中心:

药学院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需总体说明的事宜

12014年我院高级职务的评审标准根据2009年11月23日修订的《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网址http://rsc.bjmu.edu.cn/attach/0/100111071102253.pdf)及《北京大学医学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补充规定》(北医(2010)部人字154号)(附件1)。

2.申请人员提交的论文、成果等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3.申请人员有两次机会,申请次数从申请材料送同行专家评审开始计算。

二.时间安排

13月17日—3月23日完成个人申请、科室审核推荐、准备上报材料工作。

23月24日前各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至药学院204室。

33月31日—4月15日公布送审名单,送同行专家评审;教学委员会审核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申报资格。

44月中旬召开院教授会、院学术委员会听取申请人学术工作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填写申报材料的说明

1.表格填写要求请见《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上报要求》(附件2)。表格下载网址为http://rsc.bjmu.edu.cn/col/col7249/index.html主系列人员下载《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本表不得增页)、《北京大学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介(人事用)非主系列人员下载《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和《北京大学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介(人事用)》。

2. 填写《北京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时,表第13页-18页为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其中带有**的部分请个人先填写,同时这几页要单放先不装订(用于送审),申请正高人员填写3篇代表作,申请晋升副高人员填写2篇代表作。

3. 申请教授、副教授人员,需通过教学绩效评估。评估需要本人填写《北京大学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教学绩效情况表》,可电子邮件联系yxyb@bjmu.edu.cn索要。

4. 申报人研究生期间研究工作所撰写论文不列入申报表格。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请在文章后标明“(并列第一作者)”。

四.上报申报材料的说明

1. 北京大学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介(人事用)》填写后电子版发送至yxyb@bjmu.edu.cn,不需纸版。其它表格只上交纸版。

2. 申请正高人员每人上报4份材料(破格申请人员报5份材料),其中第1份材料内装《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主系列)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非主系列);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第2至第4份(破格申请人员的第2至第5份)材料内各装具有代表性的论文3篇(用于送审)。

3. 申请副高人员每人上报3份材料(破格申请人员报4份材料),其中第1份材料内装《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主系列)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非主系列);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第2至第3份(破格申请人员的第2至第4份)材料内各装具有代表性的论文2篇(用于送审)。

4.申请教授、副教授人员另外提交《北京大学药学院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绩效情况表》纸版1份。

五.评审收费标准

1.申报正高的评审费为每人960元,破格申请人员交1280元。

2.申报副高的评审费为每人640元,破格申请人员交960元。

3.评审费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交齐,如送外评审时评审费标准提高需补交。

 

北京大学药学院

  20143月17日

 

附件1-北京大学医学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