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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细则

一、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药学应用类博士研究生(PharmD)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本科起点推荐免试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二、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博士生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 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 成绩90 分及以上(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

(2)GRE 成绩305 分及以上(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及以后);

(3)GMAT 成绩600 分及以上(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及以后);

(4)WSK(PETS 5)考试合格(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及以后);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40 分及以上(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

(6)雅思成绩6.5 分及以上(A 类或G 类均可,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

(7)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5. 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 获得学士学位满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但需同时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标准)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

(3)须在全国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药学院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生申请。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应在2019年10月14日中午12:00至12月6日中午12:00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200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

特别提示:

(1)不能报考已经拟录取推免直博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报考前请认真核对10月中旬公示的推荐免试拟录取名单。

(2)凡考生错报已录推免直博生或备注中注明招收推免直博生的专业或研究方向,经学院审核通过可自行将考生报考志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按照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应服从所报学院对其复试及拟录取专业的安排,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医学部博士研究生者只能报考医学部内一个学院中的一个专业,同时报考两个志愿及以上的报名无效。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份);

2.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1份原件、1份复印件);

3.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其中须导师注明是否能在2020年7月前毕业。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2份);

4. 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必须推荐专家亲笔签名),一名专家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且不能由所报导师推荐。如硕士导师与所报导师为同一人,则可请另外的专家推荐(1份原件、1份复印件)。(模板下载网址:http://yjsy.bjmu.edu.cn/zslq/bgxzyjs/index.htm招生】第14);

5. 符合医学部“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2份复印件);

6. 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课题申请书(1份)(模板见附件1);在申请人简介部分,请如实介绍你的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领域作过的研究工作。并请按照模板要求,撰写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科研的课题计划书。该部分内容需独立完成,正反面打印。

7. 已有的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1份);

8.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应届生)(1份);

9.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审核及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需写清姓名、所报专业及导师),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由1-5和9项组成;复印件由1-9项组成。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请将以上请材料在2019年1220日前送交或以EMS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楼204房间教学办公室,邮编100191,联系电话:010-82801117,联系人:韩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五、材料审核

1.药学院教学办公室对考生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书等,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附件2)。

3.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复试资格。

4.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拟定参加入学考核的名单。

六、复试考核

1. 业务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含:

(1)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具体科目请联系报考导师、内容由各专业决定;

(2)专业面试:面试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少于5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综合面试小组,其中至少应有3名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且招生导师必须参加。每位考生面试时间30-40分钟,其中考生PPT介绍自己基本情况15-20分钟,专家面试15-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每位面试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3)实验能力考核,具体内容由面试小组决定。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需按医学部招生办法规定进行加试。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在以上(1)-(3)项考试达到60分的基础上,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笔试和面试的权重分别为30%和70%,实行百分制。

“申请-考核制”招生复试安排在4月中上旬,具体办法及安排请登录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录取相关页面查看。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大学医学部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专业目录请参见网页:http://yjsy.bjmu.edu.cn/zslq/zsjzjml/206027.htm

 

 北京大学药学院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