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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有关假期安排的通知

北医(2010)办发2号

各院(部),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校办[2010]4号)文件,结合医学部的实际情况,经2010年3月16日医学部第3次部务办公会通过,现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中的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一天,全校停课;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三天。

  三、端午节:6月14日(星期一)——16日(星期三,端午节)放假三天,6月17日、18日正常上班、上课;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原有课程安排不变,各单位安排教职工值班,其他人员照常公休。

       四、各医院和企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假时间。

医学部主任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