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医(2010)办发2号
各院(部),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校办[2010]4号)文件,结合医学部的实际情况,经2010年3月16日医学部第3次部务办公会通过,现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中的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一天,全校停课;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三天。
三、端午节:6月14日(星期一)——16日(星期三,端午节)放假三天,6月17日、18日正常上班、上课;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原有课程安排不变,各单位安排教职工值班,其他人员照常公休。
四、各医院和企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假时间。
医学部主任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