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药学院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研究型药学人才为目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旨在面向行业(企业)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为医药产业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且具有全球视野的行业领军人才。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制定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如下。
一、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二、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博士生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 报考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博士研究生,但需同时具备:
① 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标准)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
③ 须在全国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 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iBT)成绩90分及以上(2023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2)GRE 成绩305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GMAT 成绩600 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合格(2020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40 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IELTS(A类或G类)6.5 分及以上(2023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及以上
(8)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药学院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生申请。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应在2024年10月11日上午09:00至12月6日下午17:00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建议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本招生年度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北京大学范围内两个志愿;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应为常用邮箱,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通知。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
(1)申请前请认真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并对照10月中旬公示的推荐免试拟录取名单。
(2)凡考生错报已完成推免直博生招生计划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学院可作不予复试处理,也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对考生报考志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按照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 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份):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 页和第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1份原件、1份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或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其中须导师注明申请人是否能在2025年8月前毕业并获得学位。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2份);
4.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1份原件),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一名专家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且不能由所报导师推荐。如硕士导师与所报导师为同一人,则可请另外的专家推荐。(模板下载网址:http://yjsy.bjmu.edu.cn/zslq/bgxzyjs/index.htm,【招生】第14项);
5. 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2份复印件);
6. 课题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课题申请书(1份);在课题申请书封面,请务必填写清楚拟报考专业和拟报考导师;在申请人简介部分,请如实介绍你的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领域作过的研究工作。并请按照模板要求,撰写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科研的课题申请书。该部分内容需独立完成,正反面打印;
7. 已有的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1份);
8.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应届生)(1份);
9.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审核及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需写清姓名、所报专业及导师),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由1-5和9项组成;复印件由1-3和5-8组成。
请将以上材料在2024年12月13日前送交或以顺丰快递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教学办公室(药学楼204),邮编100191,联系电话:010-82801117,联系人:韩老师。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同时请将上述材料1-3和5-9扫描后保存成一个pdf文件,在2024年12月13日前发送至gyxjb@bjmu.edu.cn,邮件主题:“申请-考核博士报名”,文件命名:“博士报考材料-报考专业-姓名”,例如“博士报考材料-化学生物学-张三”。
五、材料审核
1.学院对考生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书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3.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复试资格。
4.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拟定参加复试考核的名单。
六、复试考核
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面试考核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药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博士招生复试安排在2025年1月中上旬,具体考核办法将在复试通知中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明确,请及时关注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和药学院官网通知。
七、录取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 在复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
2. 拟录取名单上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
3.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分配名额录取。
4.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1117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5931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gyxjb@bjmu.edu.cn
九、其它未尽事宜
请查看《北京大学医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专业目录请参见网页:https://yjsy.bjmu.edu.cn/docs/2024-10/0dabc163a7884cab9489c39b9ccab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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